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0]306号)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我局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国家能源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1.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1 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2.2 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3 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