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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绩效考评试行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调度信息报送情况,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进度统计系统报送情况、肥料供需使用信息报送情况等;

  (四)工作影响情况,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信息交流、舆论宣传、社会认知等方面的正面或负面影响情况。

  五、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采取“一事一评、分项计分、平时考核、年度总评”的方法,根据“赋分项、加分项、减分项”进行累计,形成年度综合考评结果。

  赋分项满分为 100分,按照因素法进行综合评分,其中:(1)工作协作配合情况占 40% ,(2)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 30% ,(3)工作调度信息报送情况占 20% ,(4)工作影响情况占 10% 。赋分项根据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时效”三项打分。数量得分为根据考核项完成数量的百分比计分,质量得分根据考核项完成质量情况,好(计分100% )、中(计分 80% )、差(计分 60% )三档评分,时效得分根据考核项完成的时效性计分,按时完成的计分100% ,每推迟一天原则上扣减10% 。

  加分项根据报送信息数量和被采用情况适当加分,被《种植业快报》采用一篇加1-2分,被《农业部信息》采用一篇加2-5分,材料被中央主流媒体采用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一次加-4-2-5分。同时,根据报送信息数量再酌情加分。全年加分上限掌握在20分以内。

  减分项根据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材料虚构、资金使用违规、社会不良影响等现象将酌情给予减分。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减2-5分,材料虚构发现一次减2-5分,辖区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违规使用发现一次减5-10分,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发现一次减5-10分。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事一评”或年度综合考评将评为零分。

  六、结果处理

  为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一事一评”绩效考评结果采取不定期通报制度;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各省、区、市(含中央直属垦区)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及其他土肥项目资金额度调整的依据。

  七、考评复核

  对绩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出复核要求。

  八、方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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