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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2.党员承诺。一是撰写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每名党员学习对照本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别是“五带头”具体要求,密切联系岗位工作职责,认真撰写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二是党员将撰写的具体打算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宣读,党组织或党小组进行点评。党员宣读承诺要邀请单位或处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三是张榜公布。将经党支部或党小组点评修改后的党员个人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打算以承诺书的形式正式印制一式三份交党支部,党支部审核后一份在本单位公布,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交由党员本人保存。

  3.党务工作者承诺。每名党务工作者把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承诺与党员承诺相结合,合并撰写承诺书。承诺的形式、方法和步骤同党员承诺。

  (三)领导点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分别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点评。党委、总支负责同志对所属支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点评。

  (四)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对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作出庄严承诺。要着眼于最大限度调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5个方面加强引导。一是在完成中心任务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效率型机关,以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尤其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中争当先锋、创造优秀。二是在履行岗位职能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责任型机关,既要认真履行职能,又要完善和创新职能。三是在提高干部素质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学习型机关,鼓励干部学习研究,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在改进机关作风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服务型机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五是在廉洁从政建设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廉政型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增强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先争优活动重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一要立足本职,紧密联系日常工作。要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二要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在推进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三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泛泛空谈、不切实际、不可操作;四要结合岗位特点。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要充分体现表率作用。党务工作者的承诺要反映党务工作的要求。青年党员承诺内容除体现岗位职责要求外,还要对继承优良传统作风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以学习有关精神为主,可不参加总局机关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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