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根本要求。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攻坚克难,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解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落到实处,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建设“三个过硬”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能否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创新发展,建设“三个过硬”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是关键。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上是好的,是一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一些干部的知识结构还不够合理,专业监管水平较低、执法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在少数地方还比较明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努力增强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养成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有利于把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作风素质变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内容,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工商形象”为主题,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实求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党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在市场监管、服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