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尤其是对国务院纠风办要求工商部门牵头的医药纠风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四是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积极助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认真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个私经济继续保持了健康稳步发展的势头。到今年6月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781.64万户,个体工商户332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3万户。
五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净化文化环境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黑网吧、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对以戒除网瘾为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排查整治;对在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检查。
下半年,我考虑,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我协助分管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优化服务,加强引导,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前不久,总局召开了工商系统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议。周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发表非常重要的讲话。他们强调,必须破除限制观念,树立发展观念;破除歧视观念,树立平等观念;破除干预观念,树立服务观念。这次会议必将对个私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要按照周局长的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协助推进面向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业大户“转型升级”;认真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积极推进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利用中央综治委已同意将查处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建立查处无照经营的长效机制。
第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反垄断工作。进一步加快《
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和指南的制定工作,集中力量查办重大典型案件,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同时,不断深化反垄断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明年,“金砖四国”竞争大会将由总局在中国主办,要充分发挥全系统的力量,切实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三,要着眼新的形势和特点,狠抓打击传销工作不放松。目前,以“资本运作”为名从事传销的现象十分突出,打传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们要和公安部门一起,以专项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筹备及活动期间,在举办城市及周边省市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要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好电视台打传公益广告和打传宣传影片的作用。发挥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作用。要进一步推动建立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督促其依法经营,严格自律。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因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以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和中央文明委确定的任务分工,继续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扫黄打非”、取缔黑网吧、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废旧金属回收站点清理等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要深入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积极参与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周局长在青岛会议上,对工商部门参与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指导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要把抓业务和抓党建结合起来,在协助抓好非公党建的同时,推动我们更好地履行推进个私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责。在今年七一总局机关的讲党课中,周局长强调,要不断提高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协助抓好非公党建工作。今年上午,周局长再次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我们要按照周局长的要求,把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作为各级工商部门党组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切实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一是要切实做好个私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地要结合企业登记和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扎实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率,为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按照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转发的《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继续抓好在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探索联合建立或依托个私协会建立党组织等多种形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要发挥好个私协会的作用。在协会自身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发挥好自身优势,组织动员会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要高度重视发挥党建指导员的独特作用,协助当地组织部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德的要求,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培养工作。要激发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动员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要广泛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技术攻关小组等活动,要加强与企业主的联系和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要强化典型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通过典型推动工作。要组织系统内外的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加强对参与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同志,包括党建指导工作同志的培训,通过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在系统中培养一支会做党的工作、会做群众工作的骨干,从而推动自身工作水平的提升。要加强和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同志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
总之,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做好下半年的工作,关键是要按照党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努力建设“三个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实际,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7月9日)
何昕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是我到总局工作以来,参加的第一次局长座谈会,也是我向同志们学习的一次好机会。昨天参加了第6小组的讨论,大家发言热烈,很有见地。今天上午又听了六位省 (区、市)局局长的述职述廉,很受启发。伯华局长上午的重要讲话和将要发表的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作一简要发言。
一、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总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年初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型机关建设、基层建设及工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政务公开、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
第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总局党组和各省(区、市)工商局党组(党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半年各省(区、市)工商局采取不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并对 2010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安排。此外,一些地方工商机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如吉林省工商系统等开展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考核,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履责意识。
第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局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制定了反腐倡廉协办任务的《分工方案》。全国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完成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等党和国家部署的反腐倡廉任务,确保了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三,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一是总局党组认真学习执行《廉政准则》,并制定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查找问题、健全机制、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廉政准则》的实施。二是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在贯彻《廉政准则》中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辽宁省工商系统等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云南省工商局抓《廉政准则》的“三学”、“三查”、“三报”;围绕《廉政准则》的学习实施,贵州省工商局召开“五个一”学习活动,安徽省工商局召开学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湖北省工商局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举办了全省系统视频学习讲座,切实增强了广大工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第四,关口前移,加强教育。一是各级工商机关广泛开展了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普遍开设了反腐倡廉教育课程,一些工商机关建立了廉政教育基地。二是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形式进一步创新,载体进一步丰富,内容进一步深化。如天津市工商局等搭建反腐倡廉教育新平台,通过短信方式提醒干部廉洁自律;甘肃省工商局等编印了《工商廉政文化集锦》;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推出工商廉政系列情景剧;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印制《工商系统岗位廉政教育读本》,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三是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总局两报一刊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和总结推广了总局及地方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总局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活动和一些地方局的经验多次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予以刊登。
第五,突出重点,制度创新。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总局制定了司处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四川省工商系统、江西省工商系统等积极探索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机制,吉林省工商局建立了巡察制度,陕西省工商局开展了巡查督导,有力推动了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各地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新模式。云南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巡视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片区管理制度;江苏省工商系统、吉林省工商系统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专职纪检员队伍建设;浙江省工商系统建立基层所(队)派出纪检监察员制度。这些举措,有利于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管。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科技防腐新途径。北京市工商局创建廉政风险“三色预警”机制;河南省工商局开发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广东省工商系统建立了效能监察电子系统;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开发了权力运行风险防范系统;山东省济南市历程分局建立了信息化权力公开平台和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
第六,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一是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总局各司局以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各省(区、市)工商系统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经全面开展。吉林、宁夏、四川、云南、湖北等工商局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省纪委在工商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湖北省工商局还积极推进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制度,将廉政风险关口进一步前移,通过风险迹象管理更加主动的预防和控制风险。江西省工商局以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规范工作为切入点,在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本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坚持并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受到群众好评。天津市工商局推行市局党组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等也不断完善和推进这项工作。三是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总局和各省(区、市)工商局都按照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的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如山东省工商系统等开展“小局大所”改革,下移监管服务重心;开展“集中执法”改革,理顺内部执法体制;开展“协作执法”改革,形成整体合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更趋科学合理;黑龙江省工商局制定了53项专项制度和3项配套制度,规范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