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我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某行政机关名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需进一步核实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情况。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海洋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请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 条第 项第 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海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
1.
2.
3.
4.
5.
6.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或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海洋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
审查事项:
(具体的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
审查机构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