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锐、董良泓、李志惠、李雪松、邵凯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053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报告》(博时发[2010]070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杨锐(身份证号码:530112197206010519)、董良泓(身份证号码:352101197209070815)、李志惠(身份证号码:36010219670222631X)、李雪松(身份证号码:110101196812292534)、邵凯(身份证号码:130105197408021533)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