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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委员会转发全国物价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专项检查报告的通知

  (五)价格调控管理有薄弱环节,县级物价机构处于动荡之中。
  李鹏总理在全国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的物价机构一律不撤不并、不降格、不分散职能。县级物价机构职能也要保持稳定。物价检查所要继续单设”的重要指示后,省级和多数市地级物价机构基本稳定下来。当前的问题是多数省级物价机构退出政府序列,弱化了物价管理职能;部分市地物价机构已经撤并,特别是全国县级物价机构仍在动荡之中。据对15个省(区、市)物价机构设置情况的不完全统计,共有1411个县级物价机构,其中已被撤并的有556个,占40%;机构未定的有470个,占33%左右;确定予以保留的只有356个,占25%左右。被撤并的县级物价机构,分别并和计划、工商、统计、技术监督、财政、审计、经贸、国土等部门,机构设置五花八门,极不规范,妨碍了党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在县一级特别是在农村的贯彻落实,这是今年以来农村物价上涨幅度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有些地区“两金一储”没有落实或到位数量不足,多数地方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经济实力仍较薄弱,法制不够健全,因而增加了控制物价的难度。
  三、对今年后几个月控制物价工作的意见
  1993年以来发生的这轮通货膨胀,目前已进入第三个年头。今年能否实现物价涨幅明显回落,关系到经济和改革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九五”计划能否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了确保实现15%左右的控制目标,应当继续保持宏观调控的力度,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同时要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抓好抗灾救灾工作,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这是抑制通货膨胀、实现今年物价控制目标的根本保证。从物价工作方面,需要依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千方百计进一步把有关物价的各项控制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充分认识抑制通货膨胀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不顾大局的片面观点和各行其是的分散主义行为,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年后几个月要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确保今年物价上涨幅度比去年有明显回落、力争控制在15%左右“目标不变”,严格控制出台新涨价项目“口子不松”,继续实施各项控制物价上涨措施“力度不减”,各省(区、市)要针对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加大调控力度。要切实强化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上半年物价涨幅已有明显回落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要争取多降几个百分点,为全国实现15%左右的目标作贡献;物价涨幅依然偏高的地区,要把住15%的口子不松动,力争实现明显回落,不拖全国的后腿。各级政府继续通过新闻媒介逐月公布各地物价指数,后几个月要重点考核月环比指数(新涨价因素)变动情况。年终物价上涨幅度突破15%的省(区、市)政府,1996年2月底以前要向国务院提交检查报告。国务院各部门也应根据职能分工承担控制物价上涨的责任。
  (二)严格控制新的涨价项目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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