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地借鉴深圳对蔬菜、猪肉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的经验,对肉菜价格采取了适度灵活的调控管理;大多数省(区、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反暴利的实施细则,首先在餐饮、服装、家具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业开展反暴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苏省人大通过了《
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用法规形式确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的对象、原则和方法;全国各地物价部门以粮食、化肥价格、邮电资费和医疗、教育收费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六)一些城市开始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上海市从1993年起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对农民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全市通过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和财政拨款等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发放钱款、实物、送温暖、提供就业机会等多种方式解决低收入者的生活困难。大连、福州、厦门等若干城市也开始建立这项制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安定了人心,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随着国务院抑制通货膨胀各项措施在各地的贯彻实施,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物价形势趋于好转,物价涨幅逐月回落。6月份全国零售物价涨幅与去年同期比为16%,比去年12月回落7.2个百分点。其中天津、北京、上海、广东等6个省市上半年平均零售物价涨幅已经回落到15%的控制目标以内,江苏、辽宁、山东等6个省物价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月环比指数有较大幅度下降。检查组所到地区商品供应丰富,居民消费心理稳定,除极个别地区曾发生短暂的争购粮食现象外,市场没有发生大的波动。
二、当前落实物价控制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国控制物价上涨工作现已取得的成效,同实现全年控制物价目标的要求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当前,物价涨幅仍然过高,今年1-6月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8.5%;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农业前景不够明朗;农村物价涨幅已持续15个月高于城市,对全国产生拉动;加之各方面要求调价的呼声高、自发涨价压力大,物价涨幅回落的基础脆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突破物价控制目标。特别是湖南等14个省(区)上半年平均同比物价涨幅仍在20%以上。这些省区物价涨幅居高难下,有物价基数低、涨价时间滞后等客观原因,也有认识差距、调控不力等主观原因。据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