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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钟鼓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钟鼓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63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北京钟鼓楼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9〕3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同时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单位盖章。
  二、方案应与任务书的要求相一致,并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调整整体技术系统思路。设计方案的系统集成表达不清楚,应作进一步改进。
  三、纠正技术性能指标中处警时间、系统日报警次数等方面的错误。
  四、技术布防不符合规范要求,应进一步调整、完善。二层文物展厅报警探测器技术种类单一,应增加报警探测器的技术种类。
  五、调整备用电源配置,UPS备用电源不应承担照明和其他用电。
  六、建议在文物展厅、商店等处均设置紧急报警按钮,以利紧急情况下报警和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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