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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贯彻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贯彻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14日 国质检食函[2010]476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日前,卫生部公布了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自6月1日起陆续实施。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实现科学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认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意义,将乳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学习作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保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顺利实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新标准的实施日期启动相关检验工作,确保进口乳品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为确保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相关规范性文件符合新标准要求,经研究,自即日起废止《关于对进口乳制品进行阪崎肠杆菌检测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690号)和《关于加强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7]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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