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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价格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认证价格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第一章 总则



  1.根据《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为保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价格检查分为例行价格检查和非例行价格检查。

  3.例行价格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覆盖所有会员认证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例行价格检查采用同行检查的方法进行。

  4.非例行价格检查主要针对下列情况进行:

  (1)根据例行价格检查结果,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

  (2)根据价格信息通报,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

  (3)根据行业自律投诉举报情况,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

  非例行价格检查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根据例行价格检查、价格信息通报和投诉举报的情况确定。

  非例行价格检查可以采用同行检查、协会检查、协调委托质检部门检查、委托地方认证认可协会检查等方式进行。

  5.协会组织专门的价格检查员队伍实施价格检查,价格检查员的管理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价格检查员管理办法》进行。

  6.协会可以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机构、地方质检部门、地方认证认可协会达成价格检查协查机制,共同组织非例行检查,共用检查结果。

第二章 例行价格检查的实施



  7.例行价格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5-6月,根据当年工作计划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8.例行价格检查前一个月,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出价格检查的通知,具体安排当年的例行价格检查的实施。

  9.检查实施前,由协会事先确定检查路线、检查分组、抽样名单、检查日程安排等相关事项。

  10.检查前协会对所有参与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检查要求、检查尺度、检查程序、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要求。

  11.检查实施前,协会向各个检查小组书面通知需要检查的机构、需要抽样的获证组织名称,以及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12.检查人员2-3人一组,本机构人员不参与对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检查。

第三章 非例行价格检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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