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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

  (2)城市儿童医院在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和(或)发热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如哨点医院儿内科门诊有细分的科室,儿内科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的诊室应当包括所有儿内科诊室。

  4.流感样病例的报告。

  (1)哨点医院监测诊室的医务人员,按照流感样病例的定义,每天按科室登记各年龄组的流感样病例数和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由哨点医院主管科室每日收集、汇总后,于每周一将本院各监测诊室数据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2)流感样病例数和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在每个监测诊室的产生来源必须一致。

  5.流感样病例标本的采集和运送。

  南方省份每家哨点医院每周采集5-15份流感样病例标本;北方省份每家哨点医院在4-9月每月采集5-15份流感样病例标本,10月至次年3月每周采集10-15份流感样病例标本。尽量避免集中、突击采样。

  (1)采样对象:发病3天内的流感样病例。

  (2)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种类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拭子。标本采集后放入含3-4ml采样液的采样管中。

  (3)标本的运送: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8h内运送至相应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保存温度为4℃以下;如未能48h内送至实验室的,应当置-70℃或以下保存,并保证采集的标本1周内送到对应的网络实验室。标本应当避免反复冻融。

  (4)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接到标本后,48h内将“流感样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

  6.流感样病例监测标本的实验室检测。

  (1)网络实验室的工作。

  具备流感病毒分离能力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哨点医院的常规监测标本后,要求利用状态良好的MDCK细胞和(或)鸡胚进行病毒分离。暂不具备流感病毒分离能力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哨点医院的常规监测标本后,要在1周内利用核酸检测方法进行流感病毒亚型鉴定。同时要逐步建立流感病毒分离能力并开展病毒分离工作。检测结果在检测完成后48h内录入“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各网络实验室将分离到的所有符合报送标准的流感毒株,同时报送国家流感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本采集到送至国家流感中心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

  每个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向国家流感中心报送流感毒株数量每年不低于30株,流行季节每月不少于5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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