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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实地调查阶段(2010年9月)

  请各派出机构收集、汇总、整理电力企业报告材料,印送输电监管部,并根据调查材料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开展实地调查工作,输电监管部可派员参加。

  (三)总结阶段(2010年10月)

  各电监办根据调查材料和实地调查情况,按照上述调查内容和附表的格式要求,编制本省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情况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所在区域电监局和输电监管部。各区域电监局根据电监办报告和自身调查情况,汇总编制区域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报输电监管部。

  三、工作方式

  实地调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有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参加的座谈会的方式。根据需要,调查组可赴有关现场进行实地察看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请各派出机构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于8月6日前报输电监管部。

  输电监管部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010-66597749,010-66021913(传真)

  电子邮件:bo-zhou@serc.gov.cn

  附件:调查数据汇总表格样式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调查数据汇总表格样式

  一、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容量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

地域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已并网容量

建成未并网容量

在建容量

2009年底

2010年6月底

2009年底

2010年6月底

2010年6月底

省份

风电

项目1

 

 

 

 

 

项目2

 

 

 

 

 

光伏

项目1

 

 

 

 

 

项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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