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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选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2011-2015)示范市的通知


  (四)活动实际效果明显。当地群众婚育观念有明显转变,大部分群众能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初步形成婚育新风尚。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成效显著。

  三、推选程序

  (一)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推荐。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推荐材料包括:

  1.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汇总表(见附件2)

  2.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申报表(见附件3)

  (二)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查。对各省(区、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随机实地抽查评估,并将结果在中国人口网上公示。

  (三)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命名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2011-2015年)示范市”,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推选要求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推选工作。

  (二)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对本省推选结果负责,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推选条件推荐,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对违反推选条件、程序混乱、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出即取消推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推荐材料要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格可在中国人口网下载。

  五、推选要求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蔡 菲 周 倩

  联系电话:(010)62030599 62030755

  传 真:(010)62030822

  电子信箱:hunyuxinfeng@tom.com

  附件:1.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名额分配表

  2.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汇总表

  3.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申报表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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