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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开展长江流域等四个防护林工程“十一五”建设及二期建设总结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开展长江流域等四个
防护林工程“十一五”建设及二期建设总结的通知
(造工函〔2010〕4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今年长江流域防护林、珠江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建设即将结束。为全面总结长江等防护林工程“十一五”建设及二期工程建设,研究谋划“十二五”及三期工程建设,我司决定开展“十一五”及二期工程建设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范围和期限
  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长江等四个防护林建设二期工程规划,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包括青海、西藏、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包括江西、湖南、云南、贵州、广西和广东6个省(自治区)。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包括河北、山西、河南、北京4省(直辖市)。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述四个工程二期建设总结期限为2001-2010年底,其中“十一五”建设总结期限为2006-2010年底。
  二、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实施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区概况、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
  2、资金投入与管理情况。对二期及“十一五”期间工程实施以来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业基本建设资金等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自筹等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情况,社会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情况进行总结。
  3、工程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根据规划内容,对二期及“十一五”期间工程实施以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低效林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建设进度、质量、完成量进行深入分析。
  4、工程管理和效益监测情况。包括管理制度、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工程监理、招投标、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科技推广、宣传、效益监测等情况。
  (二)工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围绕各二期工程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从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总结二期及“十一五”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1、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工程区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种树种结构变化等方面;森林在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土壤侵蚀量(土壤侵蚀模数)、涵养水源、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发挥的生态效益。
  2、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净增长量折合的经济价值,用材林、经济林、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等产业发展,工程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方面情况。
  3、社会效益。主要包括人们的生态保护和参与意识、增加农民就业、林区社会稳定、林业科普、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工程建设主要经验
  (四)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三、三期及“十二五”工程建设设想和建议
  针对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三期及“十二五”工程建设思路、目标、内容、布局、重点、保障措施及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总结工作的组织领导
  总结二期及“十一五”工程实施情况,是研究规划三期及“十二五”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各省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总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单位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总结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总结,提高总结材料的质量
  1、突出总结重点。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要对二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总结,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注重总结方法。一是点面结合,在面上总结的同时,每个工程要选择不同类型的5~8个县(市、区、林场),作为先进典型深入总结,并形成单独材料;二是定性与定量结合,在对工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要尽可能地进行定量分析;三是内外结合,在合理使用林业行业有关指标和数据的同时,要努力搜集采用农业、水利、气象等社会其他部门掌握和监测的有关数据。
  3、确保数据准确真实。为直观二期工程实施情况,我们设计了长江等四个防护林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1-7),请仔细研究,认真对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严格审核。填报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认真审核后逐级上报,逐级汇总。为便于数据汇总,严禁变更附表的格式和指标,对于需要补充的数据,请另附表反映。
  (三)抓紧总结,确保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一个省(区、市)涉及两个以上工程的,要分工程单独总结。计划单列市总结材料报省厅(局)汇总。各省(区、市)要将工程总结材料(含附表和典型单位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联系人:造林绿化管理司 王福祥、曾宪芷
  电 话:010-84238518、84238517、84238587(传真)
  邮 箱:wfx0635@sohu.com

  附 表:
  表1 ***工程二期建设区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
  表2 ***工程二期建设区各类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表3 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区现状统计表
  表4 ***工程二期建设投资情况统计表
  表5 ***工程二期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6 全国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7 ***工程二期建设区主要指标对比表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表1 ***工程二期建设区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10年底)
  ***省(自治区、直辖市)

 

总人口(万人)

农业人口(万人)

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财政收入(万元)

农业总产值(万元)

林业总产值(万元)

粮食总产量(万公斤)

农民年均纯收入(元/人·年)

 

其中林业收入

1

2

3

4

5

6

7

8

9

10

全省合计

 

 

 

 

 

 

 

 

 

 

1、***县(市、区)

 

 

 

 

 

 

 

 

 

 

2、***县(市、区)

 

 

 

 

 

 

 

 

 

 

3、***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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