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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赤峰二道井子遗址考古和研究项目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赤峰二道井子遗址考古和研究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378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群综合研究课题规划〉和立项经费的请示》(内文物发〔2009〕1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赤峰二道井子遗址考古和研究项目立项。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已发掘考古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订详细的考古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方法、步骤等。考古工作应以确定遗址范围、布局、内涵等为主要目标,为编制遗址保护规划和制订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应以考古调查为主,不再进行大规模考古发掘。同时,应注意采用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的方法,加强多学科合作研究,使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编制遗址保护规划和制订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涉及考古发掘的内容,请按程序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二道井子遗址的“四有”工作,督促地方人民地方政府尽快将遗址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抓紧开展遗址保护工作,妥善处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和遗址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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