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对江苏省祁头山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432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祁头山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的请示》(苏文物博〔2009〕1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祁头山遗址保护范围内江阴市东外环路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待考古发掘结束后,请你局根据考古发掘结果和祁头山遗址保护管理的需要,依法确定保护措施,对东外环路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并对该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遗址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