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中肯合作拉穆群岛地区考古项目(课题研究部分)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0]668号)
北京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帮助商调部分业务人员参加科考项目的函》(北社〔2010〕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中肯合作拉穆群岛地区考古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中肯两国睦邻友好和文化交流,有利于落实2005 年我局与肯尼亚共和国国家遗产部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肯尼亚共和国国家遗产部关于在拉穆岛进行合作考古的协议》和2007年中肯两国政府间协议。我局原则同意你校所报中肯合作拉穆群岛地区考古项目(课题研究部分)工作计划。
二、请你校加强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工作目标,并注意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跨学科联合研究,保证合作考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原则同意由你校组织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考古工作队,赴肯尼亚开展相关工作。请你校做好队伍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人员责任,并制订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项目进度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