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骆驼城遗址陈列馆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9]911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高台骆驼城遗址陈列馆方案设计>的报告》(甘文局发[2009]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骆驼城遗址保护规划》相关规定,参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关于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宪章》完善有关内容。
(二)补充工程建设对骆驼城遗址和墓群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三)细化方案设计,补充说明消防措施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补充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相关内容;补充室外温度、风速数据的测定依据和室内采暖的设计依据;生活污水的排放、建筑垃圾的处理等要明确途径、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