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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汽车、装备制造、船舶、纺织、电子信息、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加快建设长株潭、武汉清洁高效及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基地,许昌电力控制保护设备制造基地,平顶山、长沙、宜昌高压开关设备制造基地,芜湖节能设备制造基地。推动东风、奇瑞等重点汽车企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建设若干汽车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株洲、大同、湘潭等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基地。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国内有影响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壮大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建设南昌、长沙民用航空配套产业基地。
  (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
  实施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指导中部六省编制“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相关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物流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建设郑州、武汉等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加快京沪高铁和京广、徐兰、杭昆、石济等客运专线建设,新建合肥至福州、九江至景德镇至衢州、阜阳至六安、荆州至岳阳、赣州至韶关、衡阳至井冈山、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运城至三门峡等地区开发性铁路新线,强化晋煤东运、南运通道建设,实施大秦铁路4亿吨集疏运工程、朔黄铁路2亿吨扩能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等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湖南汝城至道县、吉首至通道、澧县至蓝山、岳阳至常德、界化垄至茶陵,江西鹰潭至瑞金、瑞金至寻乌、龙南里仁至杨村,湖北麻城至武汉、宜昌至巴东,山西长治至吉县、灵丘至平鲁等高速公路,加强国道改造和干线公路省际断头路建设。实施南昌、长沙、张家界等机场改扩建工程,合肥机场迁建工程和吕梁、九华山、神农架、宜春等机场新建工程,研究论证武当山机场建设问题。加快长江干线航道、主要支流航道、主要港口建设和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湘江长沙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芜申运河。建设河南平顶山、江西麻丘和湖北应城地下储气库和山西端氏-河南博爱、端氏-沁水、端氏-侯马等煤层气管道。
  (五)重点地区发展
  落实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和相关规划。实施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抓紧研究中原城市群发展有关问题。指导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研究调整完善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体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快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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