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关于支援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决议
(2010年4月25日七届全国律协第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
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全国律协高度重视,于宁会长、邓甲明秘书长等领导同志专门致电青海省律师协会了解受灾情况,并向灾区律师及家属表示慰问。当前,灾区抗震救灾任务十分艰巨。玉树地区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房屋倒塌,三名律师失踪。全国律协大力倡导律师行业的团结互助精神,举全行业之力,全国一盘棋,行业一条心,全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此,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全国律协将从“援西基金”中提取10万元支援青海玉树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二、全国律协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灾区律师免收三年(自2010年至2012年)会费。具体律师人数由青海省律师协会在当年上缴全国律协会费中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