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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地律协要明确《实习管理规则》的各项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工作的主要任务,严格规范实习人员的实习行为,确保实习质量。

  (一)要培养实习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要重视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在实习期间要对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职业道德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并且要把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到首位。要教育实习人员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牢固树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要严格审查实习人员的道德品行,坚决不能让品行不良的人进入律师队伍。申请实习人员曾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不得准予其实习登记;曾有违法违纪行为,但在申请实习登记时隐瞒不报、向律师协会作虚假承诺的,不得准予其实习登记。曾有一般违法违纪行为,该行为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自受到处罚之日起已至少经过五年,其本人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确已改正的,受理实习登记申请的律师协会应当组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执业律师及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品行审核委员会,对申请实习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时间、行为性质、受到处罚后的表现等进行审核,并要求其提交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就其品行改正情况作出的评价及出具的推荐书。品行审核委员会确认该申请实习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并非特别重大,受到处罚后一贯表现较好的,才能准予其实习登记。

  (三)要强化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的教育管理职责,健全三者有机结合的实习管理模式。律师协会发现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实习人员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实习,并要求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解除与该实习人员的实习关系;律师协会发现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要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要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发现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发现实习人员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主动向律师协会报告,经律师协会查证属实后,解除与该实习人员的实习关系。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实习指导律师切实履行职责,实习指导律师严重违背职责的,应当终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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