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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香港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香港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0〕79号)


中国华艺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协助香港无线电视台《中华福地》摄制组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2010〕华音字第0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0年8月至10月拍摄如下有关镜头:江苏南京夫子庙遗迹、贡院碑刻(江南贡院)、中山陵、栖霞寺、千佛崖石窟及明征君碑、明孝陵、明故宫遗址、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府原址、清凉寺旧址、灵谷寺无梁殿,苏州云岩寺塔(虎丘塔)、寒山寺,靖江魁星阁;浙江杭州灵隐寺、飞来峰造像、胡雪岩旧居;四川都江堰建福宫、玉清宫、天师洞大殿及唐碑、天然图画坊、朝阳洞、上清宫、观日亭石刻,成都金沙遗址、武侯祠,峨眉山古建筑群,广汉三星堆遗址,自贡大山铺恐龙化石群遗址,重庆大足宝顶山摩崖造像;湖北武汉归元寺、宝通寺,襄樊广德寺多宝塔、襄阳“古隆中”,武当山建筑群,钟祥文风塔,荆州万寿宝塔,天门景陵故城。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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