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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旧址之贵州习水土城刘伯承住址修缮工程勘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旧址之贵州习水土城刘伯承住址修缮工程勘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554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旧址--贵州习水土城刘伯承住址修缮工程勘测设计方案的报告》(黔文物呈[2009]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屋顶平面图、梁架平面图。
  (二)应在设计图中标注正殿台基前排水口的排水暗沟位置及流向。
  (三)进一步加强方案文本与图纸的一致性。如统一设计说明、详图标注中拟更换的椽皮厚度;统一文本与图纸中对油饰的要求,油饰和作旧的范围应明确,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待;预算说明中原青石地面的修复做法与设计图纸不同,应予调整。
  (四)进一步说明正殿、抱厦柱子倾斜的原因,明确其拨正对周边结构的影响及应相应采取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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