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彬县大佛寺明镜台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19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彬县大佛寺明镜台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9]14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合台面所需必要的强度和刚度,进一步论证防水做法的合理性。
二、台体内填土较厚,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换土压实或灌浆处理,但不宜使用不易渗透的水泥材料,并在施工前做必要的现场试验。
三、对柱子、台座的下沉进行重新评估,在对台座加固时,应尽量避免对现有柱子基础的扰动。明确木构件变形部位的加固方式。
四、补充说明现有做法和设计的依据,并进一步对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五、进一步加强对明镜台上方危岩体的监测,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加固措施。同时尽快采取措施对窟内山体渗水进行勘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