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
有无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方案、计划)和措施
2010年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完成率 %
2012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完成率 %
有无信息和交流无障碍规划(方案、计划)和措施
县(市)已建有声读物公共场所的比例 %
县(市)电视台已开设手语栏目的比例 %
〔指标说明〕
(1)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指公共建筑、居住区、残疾人家庭和公共交通等无障碍的建设和改造。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主要指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残疾人业务管理数据库、残疾人无障碍网站、盲人数字图书馆等。有声读物公共场所主要指图书馆设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和单独设立的有声读物阅览室。该指标是反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环境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2010年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完成率=2010年底前完成数/应改造总数×100%。县(市)已建有声读物公共场所的比例=已建有声读物公共场所的县(市)数/县(市)总数×100%。县(市)电视台已开设手语节目的比例=已开设手语节目的县(市)数/县(市)电视台总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规划(方案、计划)、文件、材料和数据。
31.残疾人法律救助
〔评估方法〕
有无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方案(计划)
有无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指标说明〕
(1)该指标反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状况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指标之一。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规划(方案、计划)、文件、材料和数据。
综合指标
32.省(市)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年增长幅度。
〔评估方法〕
2010年财政预算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 万元
2010年财政预算资金比上年增长幅度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反映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两个体系”建设基础指标之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属政府财政预算范畴。
(2)计算方法:2010年财政预算资金比上年增长幅度=(2010年财政预算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2009年财政预算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2009年财政预算投入残疾人事业的额度×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制度、文件、数据。
33.省(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制度性安排
〔评估方法〕
按国家规定留存省(市)本级福利彩票资金,有无制度性安排用于残疾人事业
按国家规定留存省(市)本级体育彩票资金,有无制度性安排用于残疾人事业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反映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省(市)福利彩票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比例=省(市)本级用于残疾人事业的福利彩票资金数/按国家规定留存省(市)本级福利彩票资金数×100%;省(市)体育彩票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比例=省(市)本级用于残疾人事业的体育彩票资金数/按国家规定留存省(市)本级体育彩票资金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数据。
34.社会慈善资金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额度,增长幅度
〔评估方法〕
2009年至2010年社会慈善资金资助额度 万元
比2007年至2008年增加 元,增长幅度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衡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指标之一,社会慈善资金包括海内外机关团体、企业、爱心人士捐助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善款、物资、设备。
(2)计算方法:2009年至2010年社会慈善资金资助残疾人事业的增长幅度=(2009年至2010年社会慈善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助额度-2007年至2008年社会慈善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助额度)/2007年至2008年社会慈善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助额度×100%。
(3)数据来源:省(市)残联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其他公益组织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数据。
35.发挥社会服务机构作用
〔评估方法〕
有无准入制度
有无管理制度
有无评估标准
有无政策措施
〔指标说明〕
(1)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服务机构作用是当前和今后努力的一个方面,该指标是衡量吸纳社会参与“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指标之一。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已开展此项工作的中心城市(1-2个市或区)相关文件、制度、材料、数据。
36.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评估方法〕
有无康复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有无特教师资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有无残疾人就业指导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有无托养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有无信息化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方案)
〔指标说明〕
(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是“两个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该指标是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指标之一。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数据(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教会议精神和中国残联康复人才培养规划)。
37.残疾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评估方法〕
省(市)有无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计划)
省(市)本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已建 平方米,筹建 平方米
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达标比例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反映省(市)本级和县(市、区)级残联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基础指标之一。省(市)本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指综合康复、聋儿等残疾儿童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托养服务、就业服务、特教学校和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建”指立项但尚未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计算方法: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达标率=已达标的县(市、区)数/县(市、区)总数×100%。省(市)本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以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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