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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阶段性(2009年-2010年)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未开展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指标说明〕
  (1)目前,部分城市已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为推进此项工作,从前瞻性角度考虑提出这一指标。该指标是反映城镇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符合条件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居民,衡量该指标以有无积极探索此项工作为依据进行评估。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已开展试点工作的中心城市(1-2个市或区)相关文件、制度、材料、数据。
  13.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评估方法〕
  农村残疾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
  〔指标说明〕
  (1)目前,国家对新农保试点工作有统筹安排,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也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评估时以国家统筹安排的试点县(市)或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出台的工作方案作为评估范围。该指标是反映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覆盖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农村残疾人新农保参保率=已开展试点的县(市)农村残疾人新农保参保人数/已开展试点的县(市)16周岁及以上农村残疾人总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
  14.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评估方法〕
  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反映城镇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残疾人职工人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
  15.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评估方法〕
  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反映城镇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残疾人居民人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
  16.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评估方法〕
  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是反映农村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农村残疾人数×100%。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或卫生部门相关数据。
  17.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专项补贴制度
  〔评估方法〕
  设区的市已建   设区的市未建  
  县(市、区)已建   县(市、区)未建  
  〔指标说明〕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专门针对困难残疾人设立的一项制度化福利政策,该指标是反映困难残疾人享受社会福利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制度、材料、数据。
  18.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评估方法〕
  设区的市已建   设区的市未建  
  县(市、区)已建   县(市、区)未建  
  〔指标说明〕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包括现金和护理券等形式)指专门针对重度残疾人设立的一项制度化福利政策,该指标是反映残疾人享受社会福利水平和覆盖面的基础指标之一。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制度、材料、数据。
  公共服务
  19.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制度性安排
  〔评估方法〕
  有无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有无政策保障措施  
  有无督导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1)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制度性安排是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指标之一,反映当地康复服务建设的总体状况。
  (2)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相关规划、文件和数据。
  20.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覆盖率
  〔评估方法〕
  2010年达到的覆盖率   %
  2012年计划达到的覆盖率   %
  〔指标说明〕
  (1)2010年底前达到的覆盖率指2006年至2010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累计覆盖率。2012年底前计划达到的覆盖率指2009年至2012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累计覆盖率。该指标反映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受益面,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2010年底前达到的覆盖率=2006年至2010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累计数/201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总数×100%;2012年底前计划达到的覆盖率=2009年至2012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累计数/2012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总数×100%(注: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总数应不低于辖区总人口的2%)。
  (3)数据来源:试验区、专项试点城市提供的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和卫生部门、残联系统相关统计数据。
  21.0-6岁残疾儿童康复制度性保障及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比例
  〔评估方法〕
  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 已建立  未建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已建立  未建立  
  2010年残疾儿童康复覆盖率   %
  2012年计划达到的覆盖率   %
  〔指标说明〕
  (1)该指标反映为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服务能力和残疾儿童受益面,也是体现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的水平,是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指标之一。
  (2)计算方法: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比例=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人数/0-6岁残疾儿童有抢救性康复需求总人数×100%(注:0-6岁残疾儿童有抢救性康复需求总人数指经摸底调查后的需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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