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评人员(签字): 复核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1.负责人应为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分管局领导;
2.“增值税纳税人类别”栏中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是/否”栏中请填写“是”或“否” 。
附件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升级说明
针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现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升级调整如下: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功能调整
对总局现行出口退税系统中“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功能进行调整,增加“是否跨境贸易试点企业”的选项。
二、预审、审核功能调整
(一)在读入企业申报数据时,对企业是否为“跨境贸易试点企业”进行验证。
(二)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明细数据对应增加相应的标志,如在备注栏填写“KJ”(“跨境”首字母缩写为“KJ”),标明该笔业务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三)系统在审核时,判断企业申报数据备注是否包含“KJ”,如果包含则不审外汇核销单对应的全部疑点。
三、系统增加审核疑点
(一)企业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报数据含‘KJ’标志:疑点级别E级,不可以人工挑过。退回企业重新申报。
产生条件:
在系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中,企业为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但企业申报出口明细数据对应备注栏设置“KJ”标志。
(二)报关单(XXX)为人民币报关,请确认后进行处理:疑点级别W级,可以人工挑过。确认无误后可以人工挑过。
产生条件:
企业申报出口明细数据对应报关单成交币别为‘142’,并且核销单号不为空。
(三)报关单(XXX)成交币值为空,请确认后进行处理:疑点级别W级,可以人工挑过。确认无误后,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产生条件:
企业申报出口明细数据对应报关单成交币别为‘ ’。
(四)出口企业(XXX)非试点企业,报关单为人民币报关业务:疑点级别E级,不可以人工挑过。
确认企业为试点企业,要求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信息变更;如果不是,退回企业重新申报。
产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