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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具有承担国家级或3年以上省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成绩突出,社会声誉良好。

  3.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1万人以上规模的远程培训需要。培训平台具有不少于200Mbps/S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20kbps。

  4.网络培训平台的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10000。

  5.具有较为系统的高质量培训课程资源,能组织专家根据项目需要开发高质量的远程教育课程资源,视频课程和文本课程能够满足远程培训的需要。

  6.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熟悉中小学实际的课程开发、培训教学和辅导教师团队。

  7.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

  8.培训项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教育部负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国培计划”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信息发布”、“投标”、“评标”和“定标”四个阶段。

  (二)“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遵循如下程序:

  1.教育部发布招投标文件;

  2.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提交投标材料;

  3.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初审,产生入围名单;

  4.教育部召开答辩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公布名单。

  (三)“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遵循如下程序:

  1.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招标文件;

  2.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提交投标材料;

  3.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初审,产生入围名单;

  4.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答辩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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