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NGB基础业务专用网络平台建设;
10.3NGB融合开放业务IP网络平台建设;
10.4NGB业务互通技术体制及关键技术研究;
10.5NGB跨域业务网间结算规则及策略研究,建立实验平台;
10.6NGB互联互通业务和内容监管研究;
10.7开展NGB互联互通技术试验和测试;
10.8NGB互联互通标准研究,提交标准建议草案;
10.9提供工程实施指导;
10.10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1. 运营支撑专题组
11.1开展运营支撑需求分析;
11.2进行加密授权技术研究;
11.3开发加密授权原型系统;
11.4开展系统试验;
11.5进行用户管理系统模型、开发用户管理系统、计费管理系统和用户服务体系开发;
11.6提交标准建议草案;
11.7开展相关产业化工作;
11.8提供工程实施指导;
11.9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2. 监测监管专题组
12.1开展监测监管应用需求分析;
12.2进行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
12.3开发相关设备原型机;
12.4进行网络试验与测试;
12.5提交标准建议草案;
12.6开展相关产业化工作;
12.7提供工程实施指导;
12.8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3. 测试评估专题组
13.1NGB测试评估体系研究;
13.2NGB测试评估方法研究;
13.3NGB测试评估方案制定;
13.4NGB实验网络技术指标研究和制定;
13.5对各专题组的技术成果进行测试,提供评估意见;
13.6进行各系统联调测试;
13.7组建全系统测试平台;
13.8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4. 标准及知识产权组专题组
14.1协助完成相关标准建议草案的标准化工作;
14.2对工作组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管理;
14.3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5. 示范应用专题组
15.1基于各专题组的研究成果,开展大规模NGB网络建设,实现NGB最终发展战略目标;
15.2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16. 产业推进专题组
16.1基于各专题组的研究成果,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NGB研究成果的产业化推广,推进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民族工业发展;
16.2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工作组采取会员制,名额不限,凡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领域相关单位或高等院校的教授,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情况下均可自愿申请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工作组的单位或个人,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规定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会员名单及其授权代表名单由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固定人员作为会员单位代表参加工作组。固定人员应由单位技术人员、商务人员和负责NGB事务的高级主管各一名组成。会员单位代表中至少有一人为单位的授权代表,代表会员单位在工作组中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