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商业贿赂
各地积极完善投诉举报、部门联动等机制,与执纪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惩防结合的新机制,有效打击了商业贿赂行为。
(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湖南省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励和推行单位、个人举报反映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奖励标准。山东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重在各种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中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并对发现的每条线索都建立台帐记录。北京市建委实行网上受理投诉与现场执法相结合,完善“四位一体”的房屋交易网上投诉平台,办结率比2008年提高了16%。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联动,积极排查案源线索,形成全方位、多手段严查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江苏、陕西等地建设、检察部门联合下发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加强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建立了沟通机制,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完善落实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联合查办制度,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合力。北京、天津、湖北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同纪检监察、司法、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联合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司法处理、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惩处。
(三)加强联合防控,预防职务犯罪
江苏、广东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或工作指引,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联动综合效能,从内、外两条线形成有效监督,努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等8个厅局联合下发《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广州市要求在建的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均与检察院签订《预防重点工程职务犯罪意见书》,2009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园林部门惩治与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提出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