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工作部署,立场坚定,态度坚决;
2. 2006年来一直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参与本单位、本地方体育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制定工作;
3. 在本单位政策法规工作中起重要的骨干作用,成绩显著;
4. 积极参加国家政策法规研究项目,为国家制定体育政策、法规、规划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请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表》或《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于8月2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卫虹霞、韩向飞
电话:010-87182115、87182159
传真:010-87182806
电子邮件:hxf@sport.gov.cn
附件1: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表
附件2: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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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工作部门及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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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教育机构及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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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2006-2010年政策、法规制定情况(请写明政策、法规发布时间、发布机关。体育局单独发布的政策、法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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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体育执法情况(包括执法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具体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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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教育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规划、工作实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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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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