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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抽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抽查的通知
(农办农[201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垦、农经)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及示范县(场)创建工作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抽查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及部省共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场)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实施方案细化情况、职责分工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农民认知和技术采用情况等。

  二、抽查对象

  省、自治区、重庆市、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各抽查3个县(场),其中,一个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场),两个是2005年和2006年的项目县(没有2005年或2006年项目县的省份则抽查2007年项目县)。北京、天津、上海各抽查1个项目县和1个示范县,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广东农垦各抽查1个项目县(场)。每个县(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10个农户。西藏自治区此次暂不抽查。

  三、抽样方法

  抽查项目县(场)、示范县(场)名单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办公室随机选取,抽查组出发之前再告知抽查组组长。抽查的乡镇、行政村由抽查组随机确定。抽查的农户由抽查组根据行政村户主花名册随机等距抽取确定10个。如果某农户户主不在家,则在该农户序号上下选择其他农户。

  四、调查方式

  每个抽查组由3-4人组成,其中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成员1人(可带助手1-2人)、被调查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教学科研单位专家1人、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视情况派人参加。抽查组采取入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查验、档案检阅等方式进行,分项计分,综合评判,分省(区、市)汇总形成抽查报告。

  五、有关要求

  本次抽查列入“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绩效考评”的一事一评范畴(绩效考评方案另发)。请各抽查组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摸准情况、推动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抽查工作;请各有关省(区、市)积极配合,本着“求真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为抽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本次抽查活动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每个省(区、市)调查时间为3-6天,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组长与省(区、市)对接确定,9月10日之前完成抽查任务,每个组于9月15日之前向我部测土配方施肥办公室提交每个省(区、市)的抽查报告及农户调查问卷汇总表、综合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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