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0年第35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船舶交易管理,规范船舶交易行为,维护船舶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船舶运输安全,根据我部2010年3月5日发布的《
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要求,现将符合
《规定》条件的第一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机构名称
| 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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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运交易所
| 上海
|
天津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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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海通船舶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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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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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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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江河海船舶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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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长江船舶交易市场
|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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