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第一批“百名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任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
(中气函〔201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探测中心,科技司: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拓宽干部培养渠道,加快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全面提升气象部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中国气象局决定从2010年起,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区、市)气象局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气象台站(地、县气象局)任职锻炼。为做好第一批人员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气象台站任职锻炼,应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政策引导,使他们积极投身到基层气象工作中去,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 应气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同时,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基层锻炼工作收到实效。
二、选派对象、条件、名额
1.选派对象。中国气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区、市)气象局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选派条件。没有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3.名额。省(区、市)气象局各选派3-4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选派2人,科技与气候变化司选派1人。
三、选派程序
1.确定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干部基本情况表》报送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2.组织实施。第一批下基层任职锻炼人员于2010年6月底前到接受单位工作,2012年6月底前返回原单位。
下基层任职锻炼时间为两年,每两年选派一批,个别同志因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单位同意的,可以适当延长。
四、考核与管理
1.选派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接受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选派干部具体的培养任职锻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