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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目标

  (一)总目标。

  2012年,力争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二)分年度目标。

  ---2010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

  ---2011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

  ---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目标。

  三、工作指标

  ---以县(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流动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以省(区、市)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0/100万以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一是切实加强常规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免疫程序,2岁及以上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群免疫空白。从2011年开始,实现8月龄儿童全部使用麻风联合疫苗,18月龄-24月龄儿童全部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

  二是高质量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2010年秋季,全国范围统一开展一次以8月龄-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以最大限度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其中北京、黑龙江、上海、河南和广西等省(区、市)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至14周岁,吉林、海南和青海等省强化免疫年龄范围扩大至6周岁。2010年至2012年,各地根据麻疹疫情情况,确定需要开展集中查漏补种活动的地区,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接种活动,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三是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的及时补种工作,并于每年9月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月”活动,切实保证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四是做好重点人群含麻疹成份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各地应当根据当地麻疹流行特点,在发病率较高的地区或者发病风险较高的单位,适时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接种,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防止麻疹疫情暴发。加大对流动人口和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力度,制订相应对策,采取多种预防接种服务形式,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各地应当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对以流动儿童为主的疫苗集中查漏补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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