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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爱尔兰国家室内乐组合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爱尔兰国家室内乐组合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7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18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科文演出有限公司与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爱尔兰国家室内乐组合一行6人,于2010年6月25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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