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
(教师厅[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绩效,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现就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绩效考评的目标和原则
项目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建立和完善“国培计划”绩效考评内容和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分类考评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二、项目绩效考评的对象和主体
项目绩效考评的对象是“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中的各个子项目。
教育部组织专家实施“示范性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要求,负责本地区“中西部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培训承办单位要做好项目自评工作,并接受和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其进行的绩效考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评是对“国培计划”各项目的设计、实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的综合性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设计、实施过程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考评,财务考评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考评。
业务考评根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特点,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置换脱产研修三种类型。集中培训考评主要包括对培训方案、培训师资、培训组织实施、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教学资源与设施设备、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及培训效果等的考评;远程培训考评主要包括对培训方案、远程课程资源、辅导者集中培训、培训专家团队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质量、各级培训组织落实情况及培训效果等的考评;置换脱产研修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参训教师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实践环节效果、师范生实习支教和城镇教师支教效果、组织管理保障措施、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情况等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