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本表为电子表格,由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抽查情况在电子件中填列,纸质表格仅供参考;
2.本表“企业符合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栏为复选栏,可以多选;
3.本表“准备同期资料的机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和“同期资料整体质量”栏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列,明细如下:
(1)“准备同期资料的机构”包括“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内资事务所”、“公司自身”和“其他外资事务所”;
(2)“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和“可比性分析”包括“具有且内容详实”、“具有但信息不完整”、“未提供该部分内容”和“其他”;
(3)“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
价格法”、“再销售
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利润法”、“利润分割法”、“未提供该部分信息”和“其他”;
(4)“同期资料整体质量”包括“较好”、“一般”、“较差”和“很差”。“较好”指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及转让定价方法五个方面均描述详实且有明确的定价方法;“一般”指在五个方面均提供信息,但在某些方面信息提供不完整;“较差”指在五个方面中有未提供信息的情况;“很差”指五个方面均没有提供信息。
4.追加本表行数时,右键点击复制“企业符合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栏的多选模块,粘贴至追加行对应位置即可,其他栏目不用复制。"
附件2
年度同期资料准备情况分析报告样本
一、总体情况
我省X年度应准备同期资料企业X户,使用X抽样方法,共抽取样本企业X户,占应准备同期资料企业户数的X%。其中关联购销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抽样企业X户,占X%;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抽样企业X户,占X%;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亏损的抽样企业X户,占X%;跟踪管理期的抽样企业X户,占X%;资本弱化的抽样企业X户,占X%;成本分摊协议的抽样企业X户,占X%;其他原因抽样企业X户,占X%(其他原因请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