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自2009年7月起,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领导下,全国海事管理、船舶检验机构开展了针对“大船小证”现象的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根除“大船小证”顽疾,促进船舶质量的提高,根据部开展“大船小证”专项治理活动的总体部署,部海事局决定在2010年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
为做好相关工作,部海事局于2010年1月14日召开了由中国船级社、部分直属海事机构、地方海事、船检机构代表参加的“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研讨会,专题研究了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了“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任务表。
各单位应按照专题会议纪要(附件1)和相关工作安排(附件2),将“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作为2010年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完成现有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新建船舶不出现“大船小证”问题,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杜绝“大船小证”现象。
二0一0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研讨会会议纪要
2010年1月1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研讨会,会议由刘福生副局长主持,中国船级社、部分直属海事机构、地方海事、船检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具体会议代表名单附后)。
会议传达学习了徐祖远副部长对2009年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总结分析了前阶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就下阶段工作部署进行了研讨。会议纪要如下:
一、总结2009年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
会议通报了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对2009年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的总结。各参会单位结合本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
会议认为,专项检查活动在短时间内迅速形成了对“大船小证”现象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了“大船小证”现象,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同时,基本摸清了“大船小证”问题的现状,初步形成了吨位丈量工作的监督机制,锻炼了队伍,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提高对“大船小证”治理工作的认识
会议认为,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进一步在相关行业内提高社会公平度,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二是进一步提高船舶检验质量,保障船舶安全,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减少国家规费流失;四是促进航运业、造船业的健康发展;五是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会议认为,前阶段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行业的统一认识和共同努力,得益于海事、船检机构人员的辛勤工作。会议认为,应在2009年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行业认识,巩固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执法机构、航运、造船及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局面。保持对“大船小证”现象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加快专项工作进度,彻底杜绝“大船小证”现象。为此,有必要调整相关工作计划和要求,在2010年全面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