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四)执行重大应急抢险救捞任务时,如有必要则组织救捞专家对应急抢险救捞任务现场提供技术支持,视情派遣专家赴现场指导工作。
  (五)收集整理各打捞局上报的有关报表及资料。
  (六)将收到的救捞信息及时通知相关的救助局和打捞局,并进行必要的协调。
  (七)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各打捞局调度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随时掌握本局所属船舶动态及打捞力量的部署情况。
  (二)将收到的各类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及时上报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并准确下达上级领导的行动指令。随时了解工作现场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掌握本局船舶、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和应急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督查本局船舶技术和安全状况、人员配备、值守情况、通讯保障(含C站技术状态)等相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船舶提出整改意见。
  (四)准确掌握本局船舶所在海区的海况、水文、气象情况。遇恶劣气象可能对本局船舶造成影响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船舶做好防范。
  (五)负责本局出国(境)船舶的报备工作。
  (六)负责统计整理有关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七)负责与所在地政府的应急管理相关部门就应急抢险救捞事务进行沟通、协调。
  (八)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防台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九)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调度指挥程序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接到相关的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后,对信息迅速做出专业判断,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根据值班局领导的指示向相关打捞局下达执行指令,通报有关单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不间断的调度指挥。
  第十二条 各打捞局调度室接到上级指令或来自其他方面经证实的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后,根据本局的调度指挥程序实施调度指挥。
  打捞局调度室要将执行任务的情况及时向本局分管领导和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报告。
  第十三条 各打捞局的船舶接到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备航,迅速出动。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本局调度室。
  第十四条 各打捞局纳入救助联动机制的船舶,在执行应急抢险救捞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救助联动机制的规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