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编制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办[2010]24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提升质检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质量工作日显重要、质检作用日益突出的大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确保质检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规划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和回顾质检事业“十一五”发展的成效、不足和经验,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制定质检事业“十二五”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提出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以“十二五”规划为蓝图和目标,鼓舞、凝聚全系统信心和力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质检事业科学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紧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体现质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面履行质检职责、制定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推进质检事业发展的同时,针对质检系统提升质量水平、维护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责,突出主要目标、战略重点、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