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 评价指标
| 检查方式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
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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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情况
(10分)
| 省级设立专门学校卫生监督科室。
| 检查科室设置的文件;
核查科室成员及职责。
| 无专门科室及人员,扣10分;
无专门科室,但有专人负责,扣5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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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设区的市数: ,
设置学校卫生科的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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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级设立专门学校卫生监督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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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有专人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 核查科室成员及岗位职责。
| 无专人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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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与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28分)
| 掌握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
| 检查学校基本情况资料、档案。
| 无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总数、学校名称、学生数、男女生数、校医室数等)资料、档案,扣2分;
项目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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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抽查本年度计划、总结。
| 无年度工作计划或总结,各扣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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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情况
| 生活设施卫生监督工作。
| 根据学校数,抽查10所学校的卫生监督档案,核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未开展生活设施卫生监督工作扣4分。
| 4
| 无直管单位,可有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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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等监督工作。
| 未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扣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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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 未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扣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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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上报工作。
| 有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的,扣2分;
未按规定上报的扣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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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现场检查监督文书。
| 检查2010年度的卫生监督文书。
| 发现1所学校无监督文书的扣2分。
| 6
| 在学校检查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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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覆盖率。
| 根据本底学校数与本年度监督学校数计算,抽查至少10所学校卫生监督档案核对。
| 监督覆盖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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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
(2分)
| 建立投诉受理及处理登记制度。
| 检查投诉受理及处理记录。
| 无受理及处理记录的各扣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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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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