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肖才伟等25人的决定
(全国老龄办人字[2010]5号)
机关各部、直属单位 :
根据《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按照《全国老龄办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经全国老龄办年度考核检查小组审核,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奖励肖才伟等25人。
一、因在2007、2008、2009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人员
全国老龄办主任助理 肖才伟
综 合 部 岳琳琳
二、2009年年度考核予以嘉奖人员
纪委副书记 金钊
综 合 部 姜美珍 胡玉莲 徐平
政策研究部 张宝 李志宏 孙慧峰
事业发展部 王绍忠 丁永利 李明镇 肖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