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
《意见》确定的基本方向
《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出要全面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发展,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市场引导、政府扶持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15年、2020年两个阶段的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支柱产业、主要作物、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要求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攻关机制和完善农机农艺推广机构紧密配合工作机制;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培养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广普及重点环节和关键农业机械化技术,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及农机化质量监督,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的教育及管理。在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和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方面,
《意见》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为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创造了条件。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
《意见》为行动指南,正确把握农机化发展的基本方向,为完成
《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工作、不懈奋斗。要将
《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
《意见》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要逐条对照
《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找准差距不足,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差距较大的地区要奋起直追,为确保全国目标实现、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贡献;农机化发展基础较好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把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目标,勇当排头兵,为其他地区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