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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转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执业单位、执业人员基本信息,其能力所限定的执业范围或项目、执业注册期限等。
  第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条件:
  (一)取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指特种设备检验员、检验师和高级检验师)的执业单位,应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或拟提出申请的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测人员的执业单位,应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核准)的单位或拟提出申请的单位。
  (三)与执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业单位变更时,若原合同期未满,应当有与前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的相关见证文件。
  (四)执业人承诺恪守行规和职业道德准则,遵纪守法,能够承担、遵守各项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法规规定的岗位职责。
  (五)无本办法之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况。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程序是:
  (一)由执业单位代表注册人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注册条件者,于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批准注册信息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告。
  (三)如果注册人或者其执业单位提出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还可以出具纸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证书式样见附件1)。
  第七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类别:
  (一)初始注册:
  执业单位在聘用已经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并拟安排其代表本单位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初次为该人员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申请的注册。
  (二)续期注册:
  初始注册期满需要继续在现执业单位执业的,执业单位在期满前30日,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申请与办理的注册。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变更执业单位,由现执业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为其申请与办理的注册。每人12个月内只能变更注册一次执业单位。
  第八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期限: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每次注册的期限为4年。注册期内注册项目与级别发生改变时,需要在改变后30日之内,将改变的项目和级别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进行备案。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应视不同注册类别提交不同的申请资料。
  (一)初始注册: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现执业单位授权声明”栏必须签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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