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实行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于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造成涉诉信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确立科学发展工作方针
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党和国家大局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自身面临的新挑战,迫切要求各级法院抓住机遇,迎难而上,认真解决好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这一重大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其中,“从严治院”是手段,“公信立院”是核心,“科技强院”是保障,三者是相互作用、有机联系的整体。
(一)坚持从严治院,创新法院管理
“从严治院”重点是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通过严格和创新管理,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确保司法廉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009年,各级法院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努力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通过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切实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陕西法院以培训教育为载体,注重从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培训转变,重点解决法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问题。海南法院以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审判业务、保密警示等主题教育活动,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法官的司法能力是理念、知识、经验和群众观点等的综合表现,审判实践表明,法官的法律业务能力和司法技能是司法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是一种更高水平的司法能力。2009年,各级法院着重在培养年轻法官的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等多种方式,提高年轻法官把握法律精神、熟谙民情、了解民意、消解民怨的综合能力;同时,积极推动年轻法官到基层审判一线锻炼,到处置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工作,到案件较多的地方增长才干,培养年轻法官的群众感情,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加强法院工作管理。2009年,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问题,努力建立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为核心,符合法院工作特点与实际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全面促进人民法院工作规范化,以优良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加强审判管理。2009年各级法院新收各类案件超过一千万件,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人民法院更加注重加强审判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优化审判职权配置,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其中,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追求,以改革管理方式作为基本手段,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
进一步学习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学习先进典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
正确处理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之间的关系。通过依法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等审判组织的职责权限,确保审判活动规范、合法、公正、高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针对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不明,审判组织依法独立审判难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难以保证,法院廉政建设难以保证的情况,积极探索“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改革”,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管理和完善,促使审判权科学规范运行。通过理顺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之间的关系,明晰了审判组织、审判机构和院、庭长的管理职责,做到了管理到位但不越位,促进了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推行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狠抓案件质量管理,首次开展质量评查工作,共对14个审判业务庭审理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各审判业务庭还分别建立了自我评查机制,全面强化审判质量管理。各级法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增强了法官的质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案件质量。
加强队伍管理。队伍管理的重点在于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廉洁司法。2009年,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自觉遵从司法礼仪,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便民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司法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法官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公正、言行不文明等问题。2009年,各级法院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加强司法政务管理。立足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加大保障力度,提升司法政务管理水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预算财务、物质装备管理等司法政务管理制度,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注重增强专项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督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并不断加强形势研判,强化决策辅助职能。各级法院积极开展多边、双边司法交流,促进司法合作,外事工作的管理和调研水平不断增强。截止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已与120多个国家(地区)的司法机构建立了友好交往,人民法院国际司法交流与司法协助取得丰硕成果。
(二)坚持公信立院,维护司法权威
“公信立院”重点是通过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着力解决好部分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以及司法不公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以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活动,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严把案件质量。2009年,各级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每一位法官都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确保所办案件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的信任,经得起历史检验。2009年各级法院各类案件一审上诉率为25.95%,二审改判率为2.96%,人民法院公正效率指标比上年增加0.16。江苏法院通过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突出评查导向,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将和解息诉、法律释明、工作作风等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将评查与评优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提高办案效率。2009年,各级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还在提高办案效率上下功夫。通过理顺审判流程,加快案件流转;推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建立有效的审限跟踪管理机制,杜绝人为拖延办案,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审限内结案,实现均衡结案的良性循环。2009年各级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64.79 %,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2009年,各级法院全面落实审判与执行的公开规定,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项公开”规定,将审判公开落实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二是通过电视或网络进行庭审直播。北京法院开通了以案件庭审直播为主要内容的“北京法院直播网”,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旁听”北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三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众通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四是将裁判文书“上网”,方便公众查阅。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保证裁判理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司法裁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的统一,是新时期检验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将司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统筹裁判和调解两种方法,综合考虑法律、法理、人情、社会等多重因素,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各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司法裁判获得社会公信。一是探索建立“判后答疑”制度。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山东、河南、湖北等地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认真落实“判后答疑”,有效化解诉讼当事人对立情绪,实现良好司法效果。二是增强裁判文书说理。说理是裁判文书的灵魂,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增强裁判文书说理的针对性、透彻性,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实现案结事了。北京、江苏、江西等地法院通过开展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专项检查等活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升文书质量。三是促进司法民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相关规定,增加和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范围,依法实现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权利。
(三)坚持科技强院,促进科学发展
2009年,各级法院把“科技强院”作为人民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运用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方法、现代化的手段,加强司法管理,强化管理效能,促进工作发展。
--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为强化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规程》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业务专网互联互通和审判信息交换共享的发展奠定基础。通过推行和使用案件管理系统、涉诉信访工作信息系统、执行威慑信息系统等自动化管理软件,为落实“科技强院”,为“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和科技保障。
--强化信息科技应用。各级法院积极将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应用于案件审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推行远程立案、远程申诉接访、远程调解、远程视频提讯等措施,高效处理和裁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拓展网络技术在司法便民方面的应用;通过推行审判工作信息规范化,对审判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系统管理和应用,为法官提供全方位的审判支持;通过执行威慑机制,加强案件执行信息的管理和公开;通过涉诉信访工作的网络信息化应用,加强涉诉信访信息管理,促进法院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效率;通过加强科技手段在审判动态分析、审判质量分析、绩效考评、审判流程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为加强审判管理提供数据支持;通过计算机网络在法院间信息交换方面的应用,努力实现案件移送和各类行政办公文件收发无纸化;通过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加快人民法院案件信息查询与监督系统的建设;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执行信息与社会征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更加合理、透明、高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
--推进科技基础建设。2009年,各级法院常规科技装备建设发展迅速,并将“科技强院”的工作重心向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倾斜,各种现代化办公、办案装备、设备快速增长,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手段加强法院管理成效显著。全国30个高级法院完成了一级专网应用系统建设;26个高级法院完成了辖区法院二级专网建设,19个高级法院基本完成了辖区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全国90%中级法院、78%基层法院完成了局域网建设。法院业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网络技术在审判管理、执行管理、法官管理、法庭审判、信息安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显。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审判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民意表达的渠道。
三、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