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深入开发、建设课程体系
1.充分利用现有课程资源。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应注重学科教学渗透,特别是在语文、历史、德育类等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讲解、诵读内容,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并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高校大学语文及中文、播音主持、影视话剧表演、师范类等专业相关课程中应进一步强化经典的讲解及诵读和书写技能的训练、考核。
2.鼓励开发经典诵读、书写、讲解专门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试点学校可开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尤其应按照课标和有关文件要求开设写字课;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相关专业可结合培养语言文字交际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需求,开设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必修课;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应结合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开设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公共选修课程,举办讲座。高校的相关必修课或选修课设一定学分,并进入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系统。
(二)结合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应结合办学特色,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形成品牌。利用班团队会、党团组织及学生会和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实践活动等现有载体形式,围绕经典鉴赏、诵读艺术及书写技能培养、展示,开展生动、多样的主题活动、竞赛活动、展示活动等。
2.应注重营造富有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育人氛围,以音频、视频、书画等生动形式及校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墙报、校刊(报)等载体展示中华经典及诵读、书写、讲解实践。
3.倡导并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校园文化向社会辐射。
(三)培育师资队伍
各试点学校积极建设经典诵读、书写、讲解优秀师资队伍,并以此带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为全面推进经典诵读行动储备人才;试点师范院校应加强相关师资培养。国家及各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制订名师培养计划,举办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建立人才库。
(四)形成教学、科研成果
各试点地区、学校可组织力量选编经典读本及诵读、书写、讲解材料、教辅,提供教学资源;对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究,结合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法及组织实施等进行专项科研,对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整理和总结交流;建设相关科研和教学基地。教育部、国家语委将吸收各地、各学校试点成果,加快资源库建设,网上开辟资源共享渠道,逐步提供资源库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作为教材和教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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