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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提高认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招办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和高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和录取方案,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各省级成招办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发布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如: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不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应提前书面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全国招生和考试有序进行。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各省级成招办应于7-8月份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8月底前上报考生报名信息,11月5日前上报各考试科目试题分析和改进意见、考试大纲修订意见、考生答卷分析情况和各科目分数段成绩分布统计数据、评卷工作总结,11月15日前上报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1月 15日开通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11月 20日后开始录取工作,12月底前上报录取新生数据库。

  此外,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对照表》(教学〔2007〕6号附件3)执行,其他事项按《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附件1)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成人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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